本报讯 (记者 陈雪柠)昨天,市工商局与京东、天猫、亚马逊、苏宁、国美、当当、蜜芽等11家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签署了《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并成立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
 
  此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工商部门与平台经营者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消费风险防控、电子证据互认、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信用激励及约束、沟通协调机制等。普通消费者将从这份框架协议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好。11家合作电商将在行业内率先建立消费纠纷诉决机制,建立赔偿先付和经营者首问责任制。
 
  从今年3月起,消费者在西单、王府井(600859,股吧)商业街的汉光百货、西单商场、百货大楼等大型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时,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如果销售者或服务者故意拖延处理或者无理拒绝赔付,可由商场、市场向消费者进行先行赔付。数据显示,截至上半年,全市建立赔偿先付制度的经营单位共1068家,和解消费纠纷2.5万余件,涉及金额近1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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