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打油诗、一张大字报陆续贴在了小区的单元楼内,“盗窃、卑鄙龌龊、恬不知耻”等带有侮辱性的文字内容直指楼上住户李某偷盗邻居张某家电能一事。在得知是张某张贴大字报后,李某以名誉侵权为由诉至法院。8月31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公布该案一审判决,认为偷盗电能一事未提交证据予以证实,张某以侮辱、诽谤等方式公开损害李某名誉,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导致李某名誉贬损和社会评价降低,遂判令张某书写道歉书在与李某共同居住的家属院内张贴十天。
 
  案情
 
  认为邻居“偷”自家电 男子张贴打油诗大字报
 
  李某与张某原为同一单位职工,也系同一楼层邻居关系。2016年4月17日上午,张某将一首内容为:“数字在跳动,你的心脏在跳动吗?信号在闪烁,它是在闪烁着你的灵魂!揭示着你的良知!彰显着你的品格!你的血液别像数字一样流失殆尽!别执迷不悟!”的打油诗张贴在自己和李某楼道里的共同墙体上,为此双方发生矛盾。
 
  2016年5月3日上午8时,张某将一张大字报内容为:“我和李某同科室共事七年,又成为邻居,可谓"亲上加亲",就是这样一位"亲戚",竟将黑手伸向我,盗窃我的电长达17年之久。东窗事发,其却无动于衷,心安理得地享受着窃取的"成果"。在无奈的情况下,我采取不指名道姓的提示,李某夫妇不思悔改,反而狗急跳墙,打上我的家门"兴师问罪"。天下竟有这样的无赖!……张某 2016.5”张贴在二人居住的小区后院墙上。对此,李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遂将张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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